十二五建议经适房与政府按产权比例分配收益
100多名人大代表历时三个月的调研走访后,为“十二五”规划提出哪些真知灼见?昨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建议中包含6份调研报告。其中,名为“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的报告建议在管理经适房时,采取“房地分离”的新模式,即购房人享有房屋所有权,不享有土地收益、处置权。
■关于保障房
报告内容
经适房应面向所有城镇居民
到底什么叫“房地分离”?调研组认为,“房地分离”是购房人享有房屋所有权,不享有土地收益、处置权。也是说,在价格构成上,购房人承担房屋的基本建安费用、相应的配套设施费用和税费,与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有产权。出售时购房人与政府按产权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这种模式,有利于解决以往经适房与市场不接轨、“有限产权”界定难、退出机制难以操作等弊端,还可以大大降低监管成本。
到底哪些人群可以购买经适房?调研组认为,经适房应面向所有城镇居民,次购房的居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需要,购买一套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标准化配置的住宅,做到公平普惠。
低收入人群集中居住存隐患
专题调研组认为,由于前期规划布局不尽合理,本市保障性住房相对集中建设,造成低收入人群相对集中居住,容易引发社会管理问题。
另外,保障对象跨区域入住后,在社会治安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属地和户籍所在地管理上的交叉,既不便于居民生活又造成诸多管理难题。
记者观察
经适房社区出租现象较普遍
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速度很快,经适房与周边商品房价格相差五六倍。因此,不少经适房业主通过经适房上市交易获得了巨大利益。
按照现行的经适房上市出售的政策,以2008年4月11日为分水岭,执行“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新老经适房”未满5年都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上市。“新房”出售时补交的金额,根据原购经适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老房”则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如一套100平方米、已满5年的天通苑经适房,按照指导价1万元每平计算,执行老办法需交纳10万元土地收益等价款。若按新办法,则需交纳70万元,但目前可上市的经适房,全都属于“老房”。因此,随着房价的上涨,现在可以上市的经适房利益空间巨大。
另外,经适房出租现象较为普遍。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在天通苑等大型经适房社区,房屋出租现象普遍。另外,像三环新城等新开发的经适房小区,也贴满了房屋出租的广告。一些经适房小区甚至常有外国人出入居住。而据记者了解,相关主管部门并不是不知情,是没有人力做到户户排查,另外也没有权利强行入户。因此,经适房出租暂无根治办法。
与此同时,自住在经适房的饶先生发现,很多租住在这里的租户,并不爱惜小区的公共设施,不到5年时间,小区里的很多设施都已经不能使用,而且楼道里也被扔了很多垃圾,使得小区环境恶化严重,为此业主们也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现在小区环境深陷在这个恶性循环的怪圈里。甚至一些经适房成了商用办公室。很多临街窗户都挂出按摩、瑜伽、电器维修等广告招牌。
■关于垃圾处理
报告内容
应付出超常努力建焚烧厂
“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比例很低,按照目前的填埋速度,全市大部分填埋场在四五年内即将填满。”调研组提出目前的“垃圾处理方式不尽合理”。
本市的垃圾焚烧厂难道不够用?“加快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专题调研组发现,本市“十一五”规划建设的4座焚烧设施,目前有高安屯垃圾焚烧厂建成投入试运行,其他几座均无法按时完成。因此,“必须采取超常规方式、付出超常规的努力,在实施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记者观察
四大焚烧厂一个也没投用
按照之前的方案,2010年北京要形成北部阿苏卫、东部高安屯、西部六里屯、南部南宫几个大型垃圾综合处理。
而目前北京市的进展是,北方向的阿苏卫垃圾焚烧厂正处在环评等前期阶段;南方向的南宫近期刚刚宣称启动招标设计;而西方向的六里屯选址尚未确定;东方向的高安屯一直处在风口浪尖,试运营期间屡屡遭到居民抗议和投诉。
从某种角度来说,四个垃圾焚烧厂,一个也没有投用。
垃圾焚烧厂进展缓慢主要的原因是群众的反建,四大焚烧厂中,率先而起的是六里屯周边居民——反对建厂。随后去年下半年开始,阿苏卫周边居民反建。再追溯到2008年高安屯周边居民因臭味而群起,四个垃圾焚烧厂三个遭到居民反建,而且声音强烈。
另一方面,北京市日产垃圾量逐年增加,垃圾处理形势严峻。媒体形容,北京的七环——垃圾环正在逐步形成,渐围京城。“北京市迫切需要推进垃圾焚烧厂的建设,以加大垃圾日处理量。”有政府官员忧心忡忡地向记者表示。
因为焚烧遭遇的阻碍,也有业内专家表示,目前这种情况,政府可能面临调整和改进的问题,也是相关部门可以考虑适当调整策略,比如先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选建一些小型垃圾焚烧设施,也可以多建,缓解目前的垃圾处理超负荷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