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爆炸事件暗角:拆迁施工方借壳入场
核心提示:在南京官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现场施工企业28日被表述为“扬州宏运开发有限公司”或“扬州洪运建设开发公司”,29日则改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报记者29日向江苏省、扬州市工商部门了解,并未发现上述名称的在册企业。
7月29日,烈日依旧,发生于前的南京塑料四厂爆炸事件开始清理现场。
在南京官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现场施工企业28日被表述为“扬州宏运开发有限公司”或“扬州洪运建设开发公司”,29日则改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报记者29日向江苏省、扬州市工商部门了解,并未发现上述名称的在册企业。
实际该地块施工权限的企业,很可能为“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鸿运配套公司”),据南京官方发布的信息,“这是地块拆迁工程的级中标方。”
然而,当本报记者寻找到这家公司的创始人韩峰时,他的声音惊奇万分,“我完全不知道我们公司在南京投标!更不要说中标了!”
在栖霞区工程发包信息库中,以“鸿运配套公司”为名中标施工的项目,竟还涉及到“川气东送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大型工程。
在7月29日下午的南京官方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安监部门将事件定性为“违规转包”。目前,挖断输气管道施工方的4名人员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截至7月29日,本次爆炸共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14人危重)和4300多户居民财产受损,由此升格被定性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根据有关程序,江苏省政府已组成调查组接手事件的调查。
借壳入场的施工方
7月29日下午的官方发布会上,南京市安监部门介绍说,“(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某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了其妻弟董某。董某又将该工程违规转包给了其妻弟方某。个体施工者方某在进场施工期间,不顾塑料四厂及当地街道负责人的提醒和警告,进行违规拆除。”
被披露的四名肇事者,分别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建军(男,45岁,南京栖霞区人),绍某的姐夫董来荣(男,54岁,江苏淮安人),董某妻弟方强锋(男,南京人),原南京塑料四厂安全工程负责人蒋山尊(男,49岁,南京人)。
然而,上述公司却并不见于江苏省、扬州市的工商部门备案信息中。名称相似的企业为“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它的负责人为江苏淮安人韩雨来。
这家公司曾又名“扬州鸿运基础道路有限公司”,并以此获取安全生产资质。本报记者获悉,该公司位于扬州市维扬区江都路,获得建筑业三级资质。其2005年获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苏建安A(2005)0014579”,但并未查询到其在3年后获得许可证延期更新。
当本报记者29日下午致电该公司创始人韩峰时,他推辞几番后说,“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是有人拿了我们的营业、资质证明,去南京找活儿干。”
29日晚间,韩峰告诉记者,“绍建军4月来找我儿子借用营业执照。”韩峰所称的儿子即为韩雨来,现年27岁,为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并负责经营。
据韩峰回忆,长年在外带施工队的绍建军和淮安同乡董来荣,“曾有三四次借用我们公司的营业、资质复印材料。过去我都还清楚,这一次儿子却没有告诉我。”
南京市公安局业已了解这一情况,于29日晚间赴扬州向韩雨来了解情况。
从业多年的韩峰说,为了拓展业务,拆迁公司大都会有一些外勤人员,在各地寻找拆迁业务,“有时会有施工队借用我们的复印材料,这一行这么做太普遍。”
本报记者查询得知,2010年2月至今,所谓“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南京栖霞区中标的项目还包括“马群花岗S122省道改造”,“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和“川气东送项目”中的旧房拆迁,拆迁价格介于9元/平方米到12.11元/平方米,均是标的百万以下小型工程。
在南京其他一些市政拆迁工程的发包公告中,记者同样检索出一些不存于工商注册信息库中的中标公司。
诡异的“中标”之谜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韩峰所言的“借用资质”属实,那么它又是如何穿越政府工程的审查程序的?
南京官方29日发布的消息为,“塑料四厂于今年春节期间和栖霞迈燕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签订拆迁转让合同,于今年6月,该领导小组将拆迁工程转包给了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事实上,与该土地有关联的一方还有栖霞区拆迁(土地储备)办,其一份工作总结中称,“结合城中村改造,继续开展……南塑四厂、工具二厂地块的土地储备运作。”在“新迈化路房屋拆旧项目”中,也涉及南京塑料四厂的地块。爆炸事发地是多年来的重点拆迁项目。
据了解,南京市监察部门为规范小型建设工程,要求当地区级建设主管部门实行发包制度,国有土地的拆迁项目也归入其中。
因此,对拆迁一类的小型工程项目,需要在网络中公开,多家竞标并公开结果。
审查程序中的关键,是由各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各竞标方的资格进行验证。其中,对竞标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的审查往往为“看复印件”。
据了解,栖霞区的这一委员会常设于建设局,拆迁办与建设局为平行机构。
“实际上主要是拆迁办和竞标企业谈,因为他们负责储备土地。”一位建设系统人士说。对于记者没有查到塑料四厂拆迁项目的公示信息,栖霞区该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人员解释道,“拆迁办的项目是否在我们这里公示并不一定,主要还是看他们。”
南京市政府调查组的人士向本报表示,之前,包括原塑料四厂、街道办事处等曾与施工队召开过协调会,明确表示不能私自施工。
但到了今年6月,进场施工的却是一个叫董来荣的人。54岁的江苏淮安市人董来荣是邵建军的姐夫。然而,真正从事拆迁的人,即操纵挖掘机挖断丙烯管道者,则是董的小舅子、南京人方强锋。董、方二人均无施工资质。
在记者的采访中,南京警方以案件正在审理中为由,未回答为什么没有资质的施工者得以进入施工现场并进行作业。
城市转型催化剂
本报记者通过多方努力获悉,一方面,施工者面临施工进度加快问题,但另一方面施工者却遭遇到“潜规则”——要获得地下可燃气体输送管道布局图,必须要“打点”有关方面。
在没有详细了解管道布局的情况下,施工队还是选择了继续作业,继而挖断丙烯输送管道并终导致了这场南京30年来大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发生后,对易燃气体输送管道监管和城市建设中的协调问题,被摆到了重要位置。
南京市安监局表示,将以此次爆炸为契机,对全市的地下传输危险品气体的管道进行彻底摸底,并树立明显标志。
针对“潜规则”问题,南京方面表示,将对摸底所得的管道布局图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不堪负‘重’。”这是南京市一位主要领导7月29日发给本报记者的短信,以表达他对爆炸事故的看法。
“经过这次爆炸考验,我们必须要反思重化在城市产业布局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南京市社科院一位研究员向记者表示。
以央企扬子石化为龙头,南京的产业结构偏向重化工,由此催生出产业链上众多生产和使用可燃易爆气体的企业。尽管近年来不断以“轻、高、优”的思路调整产业结构,但其中化工产业产值仍然占到全部工业产值的三分之一。而此次事故发生地栖霞区,正是南京化工产业集中区之一。
目前南京拥有传输危险品气体的管道约6000公里,其中约有5%仍然处于地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占压和破坏自来水、煤气、天然气、可燃易爆气体等管道的事件较多。而多年来,围绕着这些停产或改制国有性质的化工企业周围已经形成了密集的居民集中区,其中的隐患可想而知。
本报记者获悉,在28日晚向赶抵南京的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汇报时,南京方面提出加快化工业整治工作,计划3年内要迁徙主城八个区内除金陵石化以外的所有化工厂,还将对全市所有的危险品输送管道进行大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