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调整!

3月18日从省住建厅获悉,

自去年湖北成为8个政府购买公租房

运营管理服务国家试点省(区)之一以来,

我省已确定武汉、宜昌、襄阳、孝感及远安县

为试点城市

武汉等试点城市

已经为公租房请到了“管家”


       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据统计,我省已有政府投资的公租房约39万套,90%以上都已分配。


       公租房三分在建、七分靠管,但以往各地公租房的管理大多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承担,专业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行为也很难及时被发现、查处。


按照国家要求


       1、政府试点购买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


       2、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包括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


       3、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


       我省选取武汉、宜昌、襄阳、孝感、远安作为试点城市,旨在为大、中、小三个层级城市探索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目前,5个试点城市已陆续出台试点方案,部分地方已先行进入实际操作。今年2月底,武昌区通过公开择优,选聘了武汉东湖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租房试点运营主体,将待分配的590套公租房交由公司管理运营。孝感市将运营管理费用纳入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并于今年初确定了运营主体。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他试点城市将借鉴武汉经验,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购买机制,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规范和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