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大变化!5月1日起实施!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说明
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保障性作用,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实际,对部分使用政策微调并予以明确。草拟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现就有关于征集意见和政策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一、征集意见情况
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5日,中心通过官网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在征集期间,未收到建议。
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日,中心通过内网征求管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在征集期间,收到24家成员单位回复,其中2家单位提出意见建议3条,共采纳2条,1条未采纳的原因已反馈。其他22家单位通过邮件回复无意见。
二、贷款政策的变化
(一)取消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外地缴存职工户籍限制
近年来,部分外地缴存职工在孝感市有购房的需求,以前受户籍限制,不能办理,为满足外地缴存职工在孝感购房的需求,促进孝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建议取消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外地缴存职工户籍限制,满足外地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
(二)取消贷款提前还款在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办理的限制
公积金贷款后,由于借款人想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或者全部贷款本息,以前政策规定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才能办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归还,建议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在正常还款12个月以后办理调整为自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以办理。
(三)取消提前部分还款时保留公积金贷款余额0.1倍的限制
为满足缴存职工提前还款的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时的压力,建议取消提前部分还款时保留公积金贷款余额0.1倍的限制。
(四)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在实际办理业务过程中,由于要出具“四地”的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很多缴存职工为出具证明往返两地,极为不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群众跑路,借鉴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做法,建议公积金贷款、提取中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户籍地、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及贷款地”四地调整为以“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两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为准。
三、提取政策的变化
(一)缩短了首次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时间
为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职工提取公积金还贷,建议缩短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后首次提取公积金的时间,提取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孝感市以外,含组合贷款)“在贷款正常偿还12个月以后办理”调整为“在贷款正常偿还6个月以后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正常偿还12个月以后办理”调整为“自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办理”。
(二)提高了归还贷款时提取公积金的额度
为减轻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后还款的压力,满足职工归还贷款时使用公积金的需求,建议提取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孝感市以外,含组合贷款)的,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贷款应偿还额”调整为“贷款实际偿还额”。
(三)增加了死亡提取不需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的情形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很多死亡职工账户金额较小,在出具遗产继承公证书时,给遗产继承人带来诸多不便,为方便群众办事,借鉴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宜昌公积金中心的做法,建议若已故职工有实名认证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其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签订承诺书后,不需公证,可以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息通过转账的方式存入已故职工一类银行借记卡;若已故职工没有实名认证的一类银行借记卡、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金在50000元(含)以下,其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提取的,签订承诺书后,不需公证,可以将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息通过转账的方式存入经相关利害人协商确定的提取人一类银行借记卡;除此之外,均需要公证后办理。
(四)增加了适老化改造提取公积金
2022年1月,省住建厅下发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要稳妥开展提取用于老旧小区自住住房范围内居家适老化、家庭无障碍改造,支持家庭中居住有年龄超过60岁老人的,所居住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可使用公积金。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文件精神,建议缴存职工家庭中居住有年龄超过60岁老人的,所居住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的,家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提取后不得再次申请。
四、归集政策的变化
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12月3日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联络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经一致同意,决定推广实施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第一批政策,武汉城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工作调动到孝感办理异地转移时,在孝感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孝感,取消缴存职工在孝感须缴存满6个月的限制条件。孝感缴存职工工作调动到武汉城市圈其他城市办理异地转移时,在武汉城市圈其他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将孝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武汉城市圈其他城市。为加速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建议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取消缴存职工在孝感须缴存满6个月的限制条件。
五、政策落实情况
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3月15日,孝感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孝感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中取消贷款对象户籍地限制、首次首套和第二套或第二次贷款的贷款比例、额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四个方面政策自印发后均已安排落实。
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