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重磅利好消息

公积金政策大变化

贷款额度最高从50万变成60万

首付比例从3成降至2成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国家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促进孝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实际,对部分使用政策予以调整,并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的政策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一、贷款政策的变化

       (一)提高了贷款额度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结合孝感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孝公管委发〔2022〕5号)第三部分中贷款额度第一段的贷款最高额度在原来基础上予以上调10万元(即借款申请人第一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为6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二)降低了贷款首付比例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资金压力,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稳定住房消费,保障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孝公管委发〔2022〕5号)第三部分贷款比例中所购住房属于首次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70%”调整为“所购住房属于唯一自住住房且首次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80%;所购住房属于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降至30%,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60%升至70%”。

       (三)扩大了商转公办理范围

       《孝感市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孝公管委发〔2022〕5号)第二章贷款对象中规定商转公贷款的对象仅限定为原商贷的主借人。如果原商贷的主借人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是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导致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很多职工家庭的商贷主借人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而未能办理商转公业务。结合全市个贷率持续低位运行,同时由于受疫情影响,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住房消费市场降温明显,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缓解部分商贷职工家庭的还贷压力。将“原商贷主借人必须为本人”扩大到“原商贷主借人为本人或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均可办理

       二、提取政策的变化

提高租赁住房提取最高额度。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揽子稳经济的政策措施,住建部也出台了相关阶段性支持政策,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孝公中文〔2022〕14号)文件,明确了租赁住房提取不受业务办理间隔12个月限制。在此基础上,将提取额度由最高不超过12000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5000元,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以上为全文——

       自2022年10月24日起实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孝感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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